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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2017年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发稿编辑:李鸿洋    发布时间:2015-01-05 16:00:00   【字体: | |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厅内各单位:
    现将《2015-2017年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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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19 

  20152017年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财政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部署,推进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财政部《2014-2017年全国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及省委《辽宁省2013-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全省财政工作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定位,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为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服务,为辽宁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按需施教。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服务,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全面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服务,做到财税体制改革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辽宁全面振兴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履职尽责和素质提升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

  2.坚持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把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财政干部的特殊性需求结合起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

  3.坚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把改革创新作为提高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力量源泉,贯穿于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各环节各方面,实现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三)目标任务。

  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使广大财政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使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服务财政事业发展、服务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作用更加明显。进一步推进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高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四)量化指标。

  1.脱产培训。加强脱产培训,保证不同类别财政干部每年达到一定的调训率、参训率和人均年脱产培训学时数(见附件1)。 

  2.在线学习。不断拓展在线学习范围,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参加在线学习,保证在线学习达到一定覆盖率和人均年学时数(见附件2)。 

  二、重点培训内容

  (一)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

  组织广大财政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矢志不渝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二)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

  加强以党章为重点的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加强以“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为重点的作风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坚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作讲诚信的表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切实做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财政干部保持廉洁操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高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加强党史国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教育,把党史国史教育和世情国情党情教育相结合,引导财政干部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增强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

  (三)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大力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广大财政干部牢记责任、敢于担当,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引导财政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四)大力加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培养。

  着眼提高财政干部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引导广大财政干部树立大局观念,强化宏观思维,提高从全局上把握财政工作,服务辽宁全面振兴的能力;重点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城乡发展一体化、开放型经济、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及推动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相关培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财政干部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的本领。

  (五)大力加强财政业务能力建设。

  大力开展现代财政制度、科学财税体制等方面的培训,强化财政干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取向和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提高科学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本领;大力开展市场经济、公共财政、政府职能等方面的培训,强化财政干部市场意识和公平意识,提高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本领;大力开展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财政干部科学制定财政政策、利用有效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本领;大力开展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等方面的培训,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大国财政理念、可持续意识和中长期观念,提高系统思维、国际眼光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

  (六)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

  围绕组织管理、沟通协调、执行创新等不同岗位特征,分别开展全局性、前瞻性知识培训,综合性、管理性知识培训和业务性、操作性知识培训,促进财政干部增强工作技能、提升履职能力;结合工作需要,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加强外语、现代信息技术、安全保密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特别是各种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促进财政干部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养。

  三、培训对象和措施

  (一)财政厅干部队伍。

  1.处级领导干部。

  以理论武装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能力提升为主线,加强厅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处级领导干部、和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

  主要措施:(1)财政厅负责对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及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财政业务培训,并统筹安排参加省委组织部的组织调训。(2)继续举办财政厅处级领导干部领导力提升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能力。(3)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继续做好干部自主选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2.一般干部。

  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财政厅一般干部培训。

  主要措施:(1)财政厅负责对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干部开展全员培训。通过脱产培训、干部选学、专题讨论、在线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厅内处以下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2)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财政业务培训,增强干部做好财政工作、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3)及时开展在职培训。根据形势要求,对在职人员以更新、补充相关知识和培养、提高相关工作能力为目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培训。(4)组织干部参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办的任职培训、初任培训;选派干部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5)鼓励和引导干部不断加强自主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专业技术人员。

  以更新专业知识和提升专业技能为重点,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主要措施:(1)组织开展厅内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2)组织厅内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二)财政系统干部队伍。

  以提高政策执行、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为重点,加强财政系统干部培训。

  主要措施:(1)省财政厅负责对各市级财政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财政专项业务培训。(2)各市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系统内外培训资源和培训项目,结合本地区财政工作的实际,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抓好本级及以下财政干部的培训。(3)充分调动各级财政部门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基层财政干部培训的长效机制。(4)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对口支援培训、结对帮扶培训,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基层财政部门延伸倾斜。加大对辽西北地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支持力度,满足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财政干部的特殊培训需求。 

  四、深入推进培训改革创新

  (一)加强培训管理机制建设。

  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统筹规划、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协同配合、共同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等职能,省财政厅和市级财政部门要定期开展培训工作评估,建立促进全面发展、鼓励探索创新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将评估结果作为衡量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财政系统现有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进一步整合利用财政系统外各种优质培训资源,积极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培训服务。推行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委托培训合作机制和竞争择优机制。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注重实效的方针,继续利用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改进境外培训工作。

  (二)加强培训运行机制建设。

  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理念,全面推行需求调研制度,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把需求调研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环节,统筹财政事业发展、财政干部履职尽责和健康成长需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项目。把组织需要与干部自身需求结合起来,建立组织调训为主、干部选学为辅的参训机制,各级财政干部教育培训部门要适时开展干部选学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财政干部选学办法,提高干部选学质量。

  (三)健全培训内容和方式更新机制。

  提高培训针对性,加大分类分级培训力度,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素质能力需求,制定分类培训大纲,优化培训方案。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不断推出富有时代特征、实践特色、财政特点、务实管用的培训课程。创新培训形式和培训教堂方法,加大案例教学比重,2015年底前省级财政部门干部教育培训的案例教堂内容占能力培训课程的比例努力做到不低于30% 

  (四)强化财政干部培训考核激励机制。

  健全财政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广大财政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2015年底前完善财政干部培训情况考核、登记和跟踪管理等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其他干部人事工作之间的衔接,加强干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干部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任职考察的重要内容。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把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大力加强学风建设。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财政干部要带着问题参训,联系实际学习,努力做到学与用、知与行、说与做相统一。

  各级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中级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和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努力营造实事求是、勤奋好学、严格自律的学习风气。严格教学管理,严谨治学,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反对铺张浪费。

  五、强化培训保障机制建设

  (一)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的师资力量,有计划地选聘一批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学术名家、企业高管人员和各级财政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先进典型、业务骨干和优秀基层干部担任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专、兼职教师,并注重从树立现代培训理念、运用现代培训模式、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加强师资培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完善教师选聘、管理和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评估指标体系,选聘优秀教师充实师资队伍,完善全省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共享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二)强化培训课程和教材建设。

  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干部成长的实际需要,按照突出理论性、注重实用性、增强可读性的原则,大力加强财政精品培训课程和教材建设,构建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财政干部核心课程体系,注重理论性与现实性相结合。探索创新培训课程和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共享机制,大力开发案例教材。

  (三)强化培训经费保障力度。

  将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保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加大培训经费使用力度,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四)强化培训管理者自身建设。

  通过召开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举办培训管理者培训班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培训管理者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政治理论、财经业务知识和培训工作业务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思维方式。加强对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理论研究,把握财政事业发展的方向,研究干部成长规律,掌握现代培训理论和技术。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干部教育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整体部署。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强化统筹指导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抓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检查指导。

  各级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积极支持创新,鼓励大胆探索,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

  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对本地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财政干部脱产培训量化指标 

        2.财政干部在线学习量化指标

  附件1 

  财政干部脱产培训量化指标 

  

干部类别 

每年每单位 

脱产培训调训率 

不低于(% 

每年每单位 

干部参训率 

不低于(% 

人均年脱产 

培训学时数 

不低于 

处级及以上财政干部 

30 

50 

110 

科级及以下财政干部 

25 

40 

90 

专业技术人员 

20 

50 

90 

 

  注:1.干部选学、在线学习学时计入脱产培训学时。其中,计入脱产培训总学时的在线学习时间不超过总学时的40%。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按18学时或半天4学时折算计入脱产培训学时。远程教育(不含在线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自学、学历教育学时不计入脱产培训学时。 

      2.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3.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干部选学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4.各级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既要做到当年计划参加脱产培训干部的总学时数不低于按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核定的总学时数,又要符合调训率和参训率的规定要求。

  附件2 

  财政干部在线学习量化指标 

  

干部类别 

全省覆盖率(% 

每人每年达到的 

学时数不低于 

2014 

2015 

2017 

厅局级 

100 

-- 

--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