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求商品期货套期业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意见的函
(征求意见稿)(已截止。经征集,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关于组织征求商品期货套期业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意见的函
省国资委、省煤管局,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商品期货套期业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所属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意见,并于2015年6月29日前将有关意见汇总反馈给省财政厅(会计处)。
有关征求意见稿请到辽宁会计网—下载基地—其他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联系人:宋金伟 联系电话:024-22709343
电子邮箱:sjw8876@sina.com
附件:
省财政厅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