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省属有关企业、高等学校: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5〕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宋金伟
联系电话:024-22709343
电子邮箱:1324744369@qq.com
省财政厅
2016年1月26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附件:
附件1: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