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征求意见稿)(已截止。经征集,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2016-01-29 15:24: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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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5〕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所属大中型企业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宋金伟
联系电话:024-22709343
电子邮箱:1324744369@qq.com
附件: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省财政厅
2016年1月26日